医务人员行为准则
第一条 切实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医疗卫生工作方针,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领导,听从分配,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医院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第二条 爱岗敬业,尽职尽责。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,杜绝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的发生。
第三条 努力学习,刻苦钻研,积级参加医院组织的专业培训活动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。
第四条 坚持“以病人为中心,以质量为核心”、“优质医疗、优质服务”。急病人所急,想病人所想,对病人做到“用心倾听、细心诊断、耐心解答、精心治疗、热心服务、衷心祝福”。遇急诊病人,应立即投入抢救。如因条件限制不能救治,应积极组织送入其他医院,决不能袖手旁观。
第五条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,对病人不分阶层,做到一视同仁。
第六条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,不以医谋私。在工作中做到五不: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;不收红包和财物;不得开人情处方、证明;不乱收费、多收费或擅自提高、降低收费标准;不顶撞训斥病人。要为人正直,作风正派,做到自尊、自重、自爱、自强。
第七条 不准私自购买或向病人推销药品、保健品;不准从事业余兼职和非法医疗活动。
第八条 加强个人之间的团结和部门科室之间的协调,不妒贤嫉能,诋毁别人,提高自己,不互相扯皮。既不互相推诿,也不互相争抢病人。自觉维护集体信誉。
第九条 礼仪形象:女士淡妆、男士剃须;不得穿拖鞋上岗,上岗须佩戴胸卡、穿制服。
仪态行为-对人态度和蔼,语调亲切,微笑服务,轻声细步;细心倾听,正确指导;注意礼让;顾客优先、上级优等、专家优先、紧急优先;工作时不调侃,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,严禁吵闹;不得穿工作服上食堂,上街;爱护环境整洁;遵守作息时间;携带公物离院须有上级签条;捡到遗失物品交院办;严禁向顾客索要任何物品;非经院办主任同意,不得在医院张贴文字材料;不对医院的政策和经营方式进行贬低性评论,员工的建议或善意的批评可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向院最高领导传递。
第十条 广泛开展清洁卫生运动,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和科室内外环境的卫生。